我国大遗址管理机构现状及功能研究
【摘要】:
大型遗址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我国古代文明史史迹的主体,是国家文化资源的精髓,也最能体现我国文物古迹的特色和优势。目前,我国一批大遗址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和预备名录中。例如:安阳殷墟遗址、汉长安城遗址、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良渚遗址等。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经济建设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兴起的、史无前例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席卷全国,绝大多数大遗址尤其是城市等经济发达地区大遗址保护正面临极大的威胁。
长期以来,我国大遗址的管理沿用文管所、遗址博物馆进行专业行政管理,并与地方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文物保护执法的模式。这种模式在我国的大遗址保护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现今我国大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业务性、政策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内容非常广泛,涉及的方面很多,有些问题的解决难度也很大。由于大遗址保护管理体制不顺,大遗址管理机构的功能设置比较混乱,根据大遗址自身特点和功能,构建一个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并设置相应功能的保护管理机构,是确保大遗址获得有效保护和管理的关键。
本论文重点调查研究了我国十一五大遗址保护规划中的100处大遗址及其管理机构的现状,从遗址类型、机构现状等几方面分析了我国大遗址管理机构的管理现状,评价我国大遗址管理机构运行现状及机构功能现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为政府制定大遗址保护的公共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