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实践中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始见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由于历史的原因,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社会经济生活中代理贸易的日益频繁使得表见代理在审判实践中有着越来越多的认定和应用,我国学者才开始对它进行研究。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中虽有所涉及,但并不系统,也并不完善,且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等内容在学术界还存在较大争议。本文从表见代理的定义、构成、类型以及我国表见代理制度与两大法系表见代理制度比较等问题入手,以《合同法》、《民法通则》的规定为线索,结合具体民事审判案例进行分析,并就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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