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的立法思考
【摘要】:2013年1月1日的《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第一次作了专门规定。可见,技术侦查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受到关注。关于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的赋予、职务犯罪秘密侦查措施的研究,国外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等。
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职务犯罪的特殊性,技术侦查及其特征进行概括阐述。第二部分对我国职务犯罪案件技术侦查的现状及缺陷进行分析。阐述了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现状,分析了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的缺陷。其缺陷主要有技术侦查概念不清、适用范围不明确、适用的程序不规范、所获非法证据排除范围不明确,缺乏侵犯公民权利的救济制度。第三部分是国外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及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美国、德国、意大利在职务犯罪中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分析了其中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的规定。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立法完善的建议。本部分首先提出确立我国技术侦查的比例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在确立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技术侦查的进一步立法建议,包括技术侦查的实施主体、适用程序、权利救济与报告制度,违法技术侦查证据使用限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