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双轨治理”研究
【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党组织建设上,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第一书记的派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贫困村治理格局,形成了第一书记、包村干部与村书记共同治村的局面。三者来自不同组织,如何明确分工、健全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让村级治理达到既能很好落实国家政策,又能充分发挥民主、引导村民参与的效果,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基于费孝通“双轨政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双轨”共同作用下,通过深度访谈和个案分析的方式,对Z村治村主体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村书记开展村务情况进行简述。第一书记是国家机关单位派出在村开展工作的帮扶工作者,包村干部隶属于乡镇是镇政府与村“两委”之间的主要连接点,二者均属于Z村国家治理的主体。从科层制和逆科层制的角度,简述了政策落实的途径与效果、二者工作动机以及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信息困境和能力困境。村书记是村“两委”负责人,属于Z村社会治理的主体。简述了村“两委”工作职责、治村过程中精英俘获、村组织内卷化的情况。在“双轨”治理的共同作用下,村级治理存在着因压力型体制造成的形式主义、因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碰撞造成的权力博弈、因国家治理在基层落实和村民信息不完善造成的治理碎片化和社会治理能力弱造成的村内公共事务缺失等问题。完善“双轨”治理可以从转变考核方式、理顺基层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发挥各方优势,统筹基层工作、开发数据资源,培育社会组织、促进村民参与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治村水平,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