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沙漠化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
【摘要】:
沙漠化问题不仅是全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也是我国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制约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严重危害了我国,特别是沙漠化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而西北地区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沙漠化的程度更为严重。沙漠化不仅导致了西北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影响了人民的生存条件,还造成了农牧业的大量减产,导致人地矛盾的激化,诱导和加剧了西北生态脆弱区的贫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虽然我国西北地区对于沙漠化研究的起步在全国范围内来说是比较早的,主要开展了中国北方沙漠化发展趋势及预测研究,编制了全国土地沙漠化治理区划,为西北地区沙漠化防治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由于沙漠化的研究人员具有人文科学知识背景的很少,使得沙漠化的研究与治理方案的选择更多偏重于揭示自然规律和技术模式,所以从社会经济、法规政策、自然规律和治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比较少见。本文侧重于从治理措施、法规政策和政府作用等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完善土地沙漠化防治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
首先,本文通过分析西北地区沙漠化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阶段的原因,借鉴国外沙漠化防治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科学立法,提出西北地区沙漠化防治综合治理过程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措施。其次,通过对我国现行的相关沙漠化防治法律法规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提出针对西北地区的防沙治沙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沙治沙的法律体系,从根本上为现在已经取得的防沙治沙成果提供保障。最后,由于沙漠化存在很强的外在性,沙漠化治理应该更多地依靠地方政府发挥作用,同时鼓励非政府主体的参与,所以明确政府主体和非政府主体在沙漠化治理中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以政府主体为核心,积极鼓励非政府主体在沙漠化地区大力发展沙产业,从而使沙产业带动本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