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摘要】:同人作品是引用已有作品中部分元素进行再创作的新型作品类型,其特殊性在于依托于原作品又与原作品的故事构造完全不同。同人作品不同于传统的作品类型,是近几十年随着粉丝文化而兴起的新作品类型:不同于原创作品,因为借鉴了原作品的一些因素;也不同于改编作品等演绎作品,因为演绎作品的基本特点是保持原作品基本内容不变,同人作品的内涵在于改变,所以实践以及学界都因为不能将其归类于传统的作品类型而产生了诸多争议。同人作品存在争议主要是由于与原作品之间存在的交织,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分使得同人作品处境尴尬,现实中还存在很多类似的新兴类型作品也存在同样的尴尬处境,研究同人作品的法律规制对这些作品的发展方向具有很强的指示作用。本文主要是从同人作品的发展、与著作权法已经规定的现有作品类型之间的关系、我国现实中规制同人作品的困境以及其他国家规范同人作品的有益经验出发,为包括同人作品在内新出现的作品类型发展方向提供样本。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没有规定同人作品应该如何规制,也没有现有的法律能够将同人作品对号入座。最新出现的案例中法院将同人作品之间的纠纷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判决,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解决著作权法领域的问题只是法律不健全时的权宜之计,著作权法领域内的问题当然还是需要用著作权法来解决。本文将从司法判例出发,针对判例中同人作品用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的弊端,通过分析其他国家规制同人作品的方式以及这些处理方式的优点和弊端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我国关于同人作品发展可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制度建设。本文采取了比较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以及归纳分析法等系列科学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分析总结,研究同人作品存在的现状,寻求其在《著作权法》中同人作品保护途径,这对于同人作品的发展而言是真正切实可行的办法。同时,为了弥补《著作权法》在新兴作品保护中存在的不足,还应该适度拓宽合理使用的范围,避免每次出现新型作品其发展都处于举步维艰的状况。此外,可以效仿国外的知识共享协议制度,让再创作作品在创作之初就有制度规范其与原作品的关系。最终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和探讨,能够解决同人作品在我国发展中存在的困境,试图在确保原作品著作权人权益的情况下为同人作品建立创作的良好环境,为类似同人作品的边缘作品类型的发展提供模板,促进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