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的执行研究
【摘要】:作为一个新兴产生的制度,我国的行政公益诉讼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总会暴露出制度起步初期的不足。不同于其他案件,由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讼主体是公权力机关且被执行主体往往是行政机关的特殊性,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势地位,正常推进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制度往往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执行难的问题因此逐渐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难题。保障行政公益诉讼裁判得以顺利执行,缓解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让每一个行政公益诉讼个案均能实现实体正义,确保社会公共利益得以维护,这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立的初衷。社会呼唤司法机关对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更期待每个裁判都能按照其追寻的正义顺利执行。本文为寻求构建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保障行政公益诉讼裁判执行的措施和制度,首先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身出发,分析其特征,援引案例,归纳分析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的几种类型下的执行。其次,从我国实际出发,在立法方面探究到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的执行在执行期限、监督主体及责任规定等方面的不足,在实践方面发现存在被执行主体不完全履行裁判和执行工作透明度低等问题。接着,以域外同类型诉讼裁判执行的相关制度为参照,充分分析域外国家和地区针对裁判执行过程中“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方式,试图找出一个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裁判执行活动的方案。最后,基于以上分析,对行政公益诉讼裁判的执行从公开、监督、资金保障、责任倒查等多个角度提出一些可行的设想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