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用人单位惩治权的法律规制
【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用人单位为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一般均会设立单位内部的管理规章制度。而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中,劳动纪律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劳动者的奖励和惩治事项也必然包含其中。奖惩制度在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不仅能够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又可以对劳动者约束与鼓励的作用。目前,我国劳动法体系中对用人单位惩治权的规定,存在着以下问题:新旧法并存,对用人单位制约小,可实施性不强,惩治项目不合理,此类问题的存在容易引发用人单位滥用惩治权,损害劳动者的权利的同时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本文从用人单位的惩治权的基本理论出发,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对“惩治”二字的意义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惩治权的概念、性质以及惩治权存在的必要性。文章第二部分对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现状的进行了分析,从法律法规到目前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情况、存在的漏洞与缺陷进行了论述。文章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日本的有关于用人单位惩治职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用人单位惩治权法律规制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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