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研究
【摘要】:我国已进入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面临着由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战略转变的新挑战。“十八大”报告对新形势下特色城镇化建设的认识上升到更高的水平。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努力打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科学、和谐发展之路,为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从财税角度看,需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科学、有效的税收政策工具。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房地产税进行改革,把房地产税作为城镇财政的主体税种,可以充分发挥房地产税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财力支持的重要作用;可以充分发挥房地产税调节城镇化建设格局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将为增加房地产税收入提供良好的税源禀赋。可见城镇化与房地产税两者具有互促互进,协调发展的内在关系。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以“税收促城镇,城镇拓税收”的逻辑关系为主线,改革我国现行保有环节房地产税,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即受益于城镇良好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房地产所有者,向城镇政府交纳房地产税;而房地产税作为城镇财政的主体税种,是城镇财政用于基础设施等建设的重要筹资工具,发挥房地产税组织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可以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为房地产税拓宽了税源、提高了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通过对城镇化与房地产税两者相关性的规范分析、定性分析以及对典型国家房地产税发展经验的借鉴,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的改革建言献策。
本文主要采用了规范分析、定性分析和比较分析三种研究方法:包括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的相关理论进行规范分析;对建议房地产税税率采取复合型计征作定性分析;对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的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及典型国家房地产税的现状和发展作比较分析。
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以“十八大”报告对新型城镇化的阐述为研究背景,指出房地产税的改革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的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综述,为正文的具体研究内容和方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介绍了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流程和论文的创新点。第二部分是城镇化与房地产税的相关理论分析,对城镇化及房地产税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即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和合并征收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对房地产税与城镇化的相关性作具体分析,认为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应以房地产税理论作为改革的理论基础,城镇化与房地产税具有良性互动的内在逻辑关系。第三部分是实证分析,总揽改革开放后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的演变。房地产税自开征以来,进行了一些改革和调整,但已不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需要;现行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存在问题十分突出:包括税种设置不规范;征税范围偏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率设计不科学等突出问题。第四部分借鉴典型国家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发展的经验,认为国外房地产税具有税种规范、归属明确;征税范围广,收入规模大;要素设计科学,便于征收管理等优点,值得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加以借鉴。第五部分是对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改革的对策建议,包括房产与地产合并征税;逐步扩大征税范围;重新设计计税依据;推行复合型税率结构等四个方面。最后得出本文研究的结论,即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与城镇化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本文的结论是以“十八大”报告对新型城镇化的阐述为站位点,利用规范分析、定性分析和比较分析等不同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城镇化与房地产税相关性的理论分析,结合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税的改革演变及现行房地产税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典型国家房地产税发展经验,我国应设计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房地产税,通过城镇化与房地产税两者内在的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实现城镇化与房地产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