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低产田分布及增产潜力研究
【摘要】:
耕地是士地的精华,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我国以占世界9.4%的耕地,养育着占世界20.8%的人口,被认为是中国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之一。我国人口增长与耕地减少的矛盾一直十分突出,而且这一矛盾还可能长期存在下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已经成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与此同时,从二十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我国耕地统计面积不实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鉴于此,本文以各时间段的实有耕地面积和各年度的耕地面积变化为主要依据,结合耕地面积与人口的相关分析,力图对建国以来统计失实年份的耕地面积进行数据重建,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模型分析对我国远景耕地保有数量做出科学的预测,为国家有关决策分析提供参考。
二十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由于耕地占用数量大于新增耕地数量,导致我国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更由于耕地质量的不断下降,对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造成重大影响。本文以省为单元对我国目前的耕地质量进行数据重建,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我国的耕地变化及其对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影响。
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持续提高和耕地增减变化,我国高、中、低产田面积及其构成和区域分布发生不少变化,对其进行重新划分和评价,并揭示其区域分布变化规律,对指导新时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采用耕地潜力产出率这一全新的中低产田划分方法,以县为基本单元,划分并分区汇总全国的高、中、低产田面积,并在此基础上探求我国的农业综合增产潜力。
从改造的角度出发,中低产田改造是指人为采取各种可操作性措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水平,调整种植结构,有针对地解决或减轻影响农作物产量的关键因素,使低产田逐步变为中产田,中产田逐步变为高产田。中低产田改造作为一项促进农业发展的基础工程,它在改善中国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8年,国务院做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战略决策。农业综合开发以农业主产区为重点,综合利用农业资源,实行国家、农民及其他资金配套投入,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科技等措施,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通过对农业综合开发发展历程的研究,总结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完成任务所需资金预测和所要完善的政策措施,为加大我国中低产田改造的力度寻求现实可行的途径。
本文在对我国中低产田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初步的研究结论,一是我国中低产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约为65%。通过分县汇总,我国现实高、中、低产田面积分别为67429万亩、81004万亩利44680万亩,分别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34.92%、41.95%和23.14%;中低产田面积合计占全国耕地总而积的65.08%。二是我国中低产田主要分布于西部地区。我国有66.97%低产田和34.02%中产田分布于西部地区,中、低产田面积合计占全国的中低产田总面积的45.73%。三是我国中低产田的理论增产潜力为现实产出能力的2.97倍。我国中产田的理论增产潜力为63505万吨,约占全国的46.61%,相当于其现实产出能力的2.34倍;低产田的理论增产潜力为32787万吨,约占全国的24.06%,但相当于其现实产出能力的6.26倍。由此测算出,中低产耕地上的理论增产潜力为现实产出能力的2.97倍,是我国耕地的挖潜改造中的重点。四是在我国人口峰值出现时,人均耕地约为1.04亩。根据国家计生委预测,我国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在2033年前后,总量达到15.5亿左右。而到2030~2035年间,即我国人口高峰期到来时,我国耕地保有量将下降到16.0~16.1亿亩左右,以此为基数,届时我国人均耕地将下降到1.04亩左右;按照65%的城市化率计算,届时农村人口将减少到54250万人左右,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将增加到2.97亩左右,与日、韩目前的农村人均耕地面积基本相当。五是农业综合开发是中低产田改造的重要力量。农业综合开发自1988年成立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围绕不同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心任务,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利用外资,大力支持农业发展;坚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大力支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据统计,1988~2002年,农业综合开共投入资金1691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911亿元,累计改造中低产田近4亿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7亿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2.7亿亩,新增农机总动力1566万千瓦。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粮食725亿公斤,棉花14亿公斤,油料36亿公斤,糖料233亿公斤。农业综合开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约占全国同期新增粮食产量的40%,为我国农产品实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
针对上述研究结论,对下一阶段中低产田的改造治理提出了以下若干政策建议。
1、国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耕地潜力产出率法为统一标准,对全国范围内的中低产田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借以摸清中低产田的数量、质量、结构以及分布状况,整理并发布一份权威的普查结果,作为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及研究人员参考。
2、确定中低产田改造的重点区域。
根据中低产田的区域分布现状及增产潜力,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低产田资源进行汇总、排序,各省也要对其辖区内的各县(区、市)的中低产田资源进行排序,从而确定出今后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重点地区。并制定出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的时间表,力争到2033年我国人口峰值到来之前,对所有中低产田进行一轮治理,以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据此测算,每年平均至少对5000万亩中低产田进行改造。
3、加大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力度。
目前,农业综合开发是中低产田改造的主要投入来源之一,从1988年农业综合开发成立以来,虽然投入规模在逐年增加,但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各地区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需求,为了确保到2033年左右我国人口峰值到来之前能够对所有中低产田改造一轮,中央财政应按照每年约改造5000万亩中低产田的任务量,安排相应的资金,确保中低产田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