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后期财政制度与社会经济
【摘要】:本文的研究范围主要是唐后期(755-907)江淮地区,考察财政经济领域的区域状况,着重探讨中央财政制度在江淮的实施情况以及与江淮地方社会经济的关系关系和影响,唐后期的财政制度在前期尚书省户部四曹制的基础上向三司制不断演变,呈现使职化的特点,在地方上拥有很大自主权和支配权的关键性使职,对中央以及江淮地区一些有重要影响的制度的出台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江淮地区社会经济的考察,包括人口升降与移民,水利建设与农业发展,商品经济与城市发展以及漕运和交通,可以发现这些都呈现出与之前不一样的变化,其中很多变化与财政制度有紧密的联系,江淮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该地成为中央政府重要赋税来源地奠定了基础,江淮地区的财政地位确立,社会经济发展是基础。与此同时,中央财政制度与江淮地区的财政之间关系密切,江淮贡献了大部分中央王朝的税收,中央对江淮的依赖也反映在对漕运的重视上,唐廷的生死存亡与漕运是否畅通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赋税的加重直接导致百姓负担的增加,双方财力的争夺是唐后期发展的一条主线。不同的官员也对江淮财政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和影响。财政制度与江淮地方社会经济紧密相连,财政制度的演进也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变化,地方财权不断扩大,中央的控制力逐渐减小,双方之间不断进行角力,最终地方势力坐大,中央王朝最终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