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直播营销的行政法规制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网络直播营销孕育而出,并得到国家、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反响。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必然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下,相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的法律规制。笔者从行政法的视角出发,探讨网络直播营销在行政法规制方面的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科学理论,提出完善建议,从而不断丰富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的理论内涵,有利于指导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定的实践,让理论与实践形成良性互动。全文共六个部分。文章绪论部分交待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综合概述了国内、国外的研究现状,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具体运用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直播营销、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的相关概念和特征,以及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的理论依据,包括行政规制理论、平衡理论、多元治理理论,以及各理论与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的相互关系。第四部分通过相关立法文件梳理、典型案例分析,从立法、执法视角去论述我国网络直播营销的发展现状,当前,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网络直播营销的规范制度不完善、执法效能低下、各参与主体法律意识不强等问题。第五部分针对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完善建议,在健全网络直播营销行政规范制度方面,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细化行政监督检查制度、明晰行政责任制度三个方面展开分析;在提高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执法效能方面,从更新行政执法观念、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丰富行政执法方式展开讨论;在加强参与主体法律意识方面,从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加大商家法律知识教育、增强直播营销平台规范意识展开论述。第六部分总结全文并对研究不足之处进行展望。